如果說高端時尚賣給消費者的,是一樁過上美好生活的夢想,那麼惹上抄襲爭議的網紅,恐怕就是將此夢想「賤價出售」的惡質商人。
他們盜取他人辛苦構想出的創意,並以自身的美感(如果有的話)和名氣鍍上一層自以為別人看不透的表面加工,並以相對低廉的價格售出,嘴裡嚷嚷著創作理念是多麼得深奧、自己對這個設計主題做了多少研究、版型研發過程經歷了多少次的推倒重來….,若非有「時尚糾察隊」@diet_prada和眼尖的原創設計師出面指控,多數消費者也許永遠都被蒙在鼓裡,永遠都不會知道自己當初買的那件黑色小洋裝是名副其實的山寨版。
然而,「抄襲」與「創意」本身的定義是如此得模稜兩可,不只是2張產品圖片拿來比對,便可確立抄襲者與被抄襲者之間的利害關係(相關報導點此),但也正因為「定義爭議」的方法本身便充滿了爭議,讓網紅抄襲者得以大膽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,甚至試圖透過自身名氣影響大眾輿論;面對愈漸扭曲的價值體系,消費者究竟該何去何從?
#1
長江後浪推前浪,創意死在沙灘上?
在討論作為消費者的我們該如何看待抄襲事件前,我們應先深入了解這些網紅抄襲者的「創作背景」,如近日身陷抄襲風波的知名網紅Arielle Charnas,便被@diet_prada踢爆她在Nordstrom販賣的Something Navy系列襯墊髮帶,完全複製了Prada 2019春夏秀上的商品,接著兩方便在Instagram打了一場激烈的口水戰,@diet_prada甚至語氣不屑地酸道:「我知道妳根本不敢在商品上標示“@prada”以作靈感來源,當然我們也是可以理解啦!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240美元買一個這樣的髮帶。」
@diet_prada發表這則貼文後,便獲得了超過3萬個讚,激進的followers和其他以「時尚看門狗」自居的媒體/名人皆跳出來譴責Arielle Charnas的作為,並說他們受夠了網紅總是以抄襲起家,好像若自己無法想出創意,商品就會難產。
當然我們不能一言以蔽之,認為網紅創作者都是copy cat,但在以下提到的案例當中,就算抄襲事件沒有鬧上法庭,相信明眼人自能判斷是非,如先前Emily Ratajkowski自創品牌Inamorata抄襲Lisa Marie Fernandez的泳裝產品(相關報導點此),以及Kim Kardashian將Vetements和COMME des GARÇONS X Kosho&Co的「美學風格」植入自己的童裝設計(@diet_prada還為此事件自製並販賣上頭印有“Kim des GARÇONS”字樣的T-shirt)等等。
Lisa Marie Fernandez / Inamorata by Emily Ratajkowski
Vetements / Kim Kardashian for The Kids Supply (right)
COMME des GARÇONS X Kosho&Co / Kim Kardashian for The Kids Supply
“Kim des GARÇONS” T-shirt created by Diet Prada
除此之外,另一例更加明顯的例子,相信會讓許多時尚迷對網紅的崇拜徹底破滅──時尚雜誌《L’Officiel》新加坡版形象大使Yoyo Cao,早前也被@diet_prada發現在自家品牌Exhibit的發表會上端出神似Alexander McQueen和Louis Vuitton作品的服飾,對於一個時常受邀進出各大品牌showroom的當紅名人,@diet_prada僅以一句“why not?”便帶出強烈的諷刺。
Alexander McQueen SS17 / Exhibit AW17
Louis Vuitton Resort 16 / Exhibit AW17
Photo: Teen Vogue, Giorgina With An Eye, @diet_prada
#2
層出不窮的抄襲事件,是商業利益或創意匱乏使然?
想當然爾,被控抄襲Prada的Arielle Charnas必須站出來為自己的設計澄清;然而,她給出的理由卻憋腳地令人失望──「這是我受到秀場服裝和街頭藝術啟發而進行的創作,只不過加了一點twist,希望能提供那些買不起奢侈品牌的粉絲一圓時尚夢的機會。」此外,她更憤怒地指責@diet_prada:「你們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,因為Diet Prada根本就是世界上最負面的平台,集結一群瘋狂不講理的動物。」
擁有120多萬followers的Arielle Charnas,自然也有大群忠實粉絲替她護航,義憤填膺地留言道:「@diet_prada的控訴虛弱得站不住腳,而且就算Arielle Charnas真的抄襲了他人的設計,惡意中傷Arielle Charnas也不是你@diet_prada的工作,Arielle Charnas只不過是在用心經營自己的品牌罷了。」
Arielle Charnas
Photo: BuzzFeed, @ariellecharnas
如此「顛倒是非」的留言固然令人不勝唏噓,但也同時提供了我們思辨的空間──這些層出不窮的抄襲事件,究竟是因品牌受商業利益所逼,只好罔顧智慧財產權「二次創作」出能激發大眾購買欲的暢銷商品?或是設計師本身缺乏創意,為了保住品牌命脈,只能出賣自己的道德靈魂?
#3
當抄襲者槓上時尚警察,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?
受不了網民的辱罵,Arielle Charnas最後使出了操縱輿論風向的能力,將矛頭狠狠指向@diet_prada,指控該平台負責人煽動群眾以言語攻擊她、甚至私下騷擾她與她的家人,說@diet_prada「正在創造一個有毒的文化」,並想辦法將自己包裝成此一事件下的受害者。
該說法也釣出更多支持@diet_prada立場的網民,試圖以中性口吻維護時尚警察:「今日妳會落入這樣的局面,也不全然是@diet_prada的錯,畢竟妳無法控制網民的言論自由。」面對Arielle Charnas粉絲的指控,@diet_prada也予以反擊:「真正有毒的,是Arielle Charnas作為一位名人,卻缺乏承擔責任的肩膀,她正在教導她的followers一個錯誤的觀念──你可以伸出手盡情指責別人的過錯,卻不需要為自己的惡行負責。」
Photo: BuzzFeed
@diet_prada也表示無論Arielle Charnas與其粉絲再怎麼謾罵,他們也不會停止擔任時尚糾察隊的角色、繼續挖出設計抄襲的骯髒事;然而,在這篇聲明中,@diet_prada的用詞是過於偏頗了些,甚至帶點針對Arielle Charnas與Nordstrom的人身攻擊,個人認為也不是個值得仿效的作法。
#4
如何一句話消除法官疑慮?正解:「我沒有參與設計。」
除了上述案件之外,另一場被送入法院審判的爭議事件也值得關注,那便是美國第一千金Ivanka Trump與義大利鞋履品牌Aquazzura之間的官司訴訟;Ivanka Trump於2007年自創的時尚品牌(現已關閉,相關報導點此),因一款麂皮流蘇綁帶鞋“Hettie”與Aquazzura出品的“Wild Thing”造型極為相似,被Aquazzura指控抄襲,該品牌表示:「Ivanka Trump複製了我們(藉由鞋款設計)取得的成功經驗,卻不需為創意發展下任何功夫。」
“Wild Thing” by Aquazzura / “Hettie” by Ivanka Trump
“Hettie” by Ivanka Trump
然而,Ivanka Trump並未像Arielle Charnas那樣拼了命地為自己辯駁,而是直截了當地說:「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Hettie鞋款的設計和製作。若真要說誰得為此事負責,那也是我們品牌的授權生產商Marc Fisher。」
Ivanka Trump and her brand
Photo: The Fashion Law, FORTUNE, Washington Examiner
雖然Ivanka Trump在訴訟過程中極力淡化自己於商品創作中的角色,最後也順利地與Aquazzura達成庭外和解,但這並不代表Ivanka Trump的設計創意就值得大眾肯定,其品牌最後面臨倒閉危機,多少也是因消費者已不再對Ivanka Trump的商品抱持信心。
#5
消費者的購買心態,取決於其「追求時尚的動力」
令人擔憂的是,大部分的消費者其實不會因某網紅惹出抄襲風波,就會像當初反擊辱華的Dolce & Gabbana那般聯合抵制其商品、重挫其品牌聲譽(相關報導點此);相反地,仍然支持網紅抄襲者的粉絲大有人在,甚至在美國網路論壇Reddit上,還可看見網民對Arielle Charnas抄襲事件寫下令人啼笑皆非的反應:「看了這篇報導後,突然好想買這款可愛的襯墊髮帶,有人能提供價格便宜的購買連結嗎?」
雖然此則留言有可能屬於反串性質,但仍揭露了部分消費者「只在意價錢、不在意原創性」的心態,而網紅粉絲們力挺偶像抄襲行為、並在東窗事發後繼續購買該商品,也讓人開始擔憂起消費者追求時尚的動力,是否已從對產品本身的喜愛轉變為對網紅名人的盲目崇拜呢?
私認為,要想破解「抄襲」這一難關,我們只能寄望各大品牌以身作則、為智慧財產權的維護豎立典範,並透過輿論聲浪和相關法規,為網紅們不講道理的「二次創作」設下路障,同時鼓勵消費者以尊重原創的態度進行購物,才有可能復興時尚界充滿原創能量的黃金時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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